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8周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当代警察的精神风貌,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推动警察文化的进一步繁荣,甘肃省公安厅和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协商确定由甘肃省警察协会,甘肃省美术家协会,甘肃省书法家协会,甘肃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甘肃省首届“警苑杯”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承办单位:省警察协会,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甘肃省首届“警苑杯”美术书法摄影展由甘肃省文学艺术联合会,省警察协会,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及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征稿对象
省内在职及离退休警察和社会各界美术书法摄影专业团体及爱好者,年龄不限。
四、征稿范围
近年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篆、草书及篆刻作品请附释文)
五、作品要求
1、健康向上,风格高雅,题材形式不限;
2、美术,书法作品必须使用宣纸,最大幅6尺纸以内篆刻作品不少于6方,摄影作品在9英寸以上,所有作品一律由作者本人或单位负责装裱。
3、与作品同寄200字以内作者简历(打印稿)和个人生活照1张,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电话及邮政编码等。
4、承办单位对作品拥有收藏、使用、展览、编辑、宣传、出版之权利,来稿一律不退。
六、奖项设置及待遇
1、从入选作品中评出美术、书法、摄影优秀奖各20名,入选奖若干名,另设单位优秀组织奖10个。
2、所有优秀作品和部分入选作品在省会兰州及各地州市巡回展出并结集出版大型纪念册,获得美术、书法、摄影优秀奖的作者均为分别加入省警察协会、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优秀奖奖金500元,所有获奖作品及优秀组织奖均颁发荣誉证书。
七、征稿时间:自启事之日起至2007年9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来稿请注明“参展作品”字样。
来稿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98号省警察协会
邮编:730030
联系电话:0931-8536159、8535598
联系人:孟长青、柴瑞鸿
2007年7月13日

